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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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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与合同保全相同点是什么 合同担保保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添加时间:2022年6月19日 来源: 昆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szgdjfls.com/

  罗毅,昆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担保与合同保全相同点是什么

合同担保与合同保全相同点是什么

合同担保与合同保全是两个不同的行为,两者是没有相同点的,合同担保是指对债务合同履行提供的保证,而合同保全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而采取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人能免除保证义务吗

首先证人能主张免除保证义务的有如下情况:

1、一般保证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即可免除保证。这是因为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主张还款时,对被担保人和保证人有先后之分,所以在债权人未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是仲裁时,保证人即可以免除保证,即债权人不能找保证人还款。

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但债权人怠于或放弃行使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保证也会被相应免除。

这种情况下还是遵循债务人在先,保证人在后的原则,债权人必须先找债务人主张债权。

2、连带保证

在连带保证中,又在保证期间内的,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连带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无先后之分,但债权人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之一,如果选择找债务人还款的,那么意味着保证人免除保证义务,而债务人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还款。

而在未约定保证方式的情况下,由于已经被推定为连带保证,所以这个时候保证人免除保证义务的情况需要根据连带保证的规定,即在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时,保证人就可以免除保证。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担保与合同保全是两个不同的行为,两者是没有相同点的,合同担保是指对债务合同履行提供的保证,而合同保全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而采取的措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合同担保保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合同担保保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担保债务诉讼时效产生并中断,担保期间将延长两年如同诉讼时效一样。

而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则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即连带担保期间产生诉讼时效且中断,必须由债权人向担保人直接追索,否则,担保期间届满,担保人免除,不再会产生诉讼时效,也就不会获得3年的时效保护期间。

对于六个月的规定,是指没有约定担保期间的,给予债权人在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内及张担保的权利期间,这个期间是不变期间,如未主张,则担保人同样免责;如果债权人主张的,担保期间终止,重新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

2、抵押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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