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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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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重组第二轮下岗潮已经到来 企业改革重组,职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劳动合同权益

添加时间:2022年5月20日 来源: 昆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szgdjfls.com/

  罗毅,昆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国企重组第二轮下岗潮已经到来

今年受股市不景气,人民币贬值的影响,很多企业倒闭,一些外企撤出中国市场,让很大一部分人失业或下岗。而目前的就业形势也非常严峻,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第二轮下岗潮已来临。

第二轮下岗潮真的来了吗

一些大学生毕业在找工作时总是觉得找不到满意的工作,一些企业又总觉得岗位根本没人来应聘。而如今据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曾*泉所言,统计局公布的登记失业率根本没有敏感性。更称,由于国企重组等因素影响,要准备迎接第二轮下岗潮。

这一言论立马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直呼:“博士都找不到工作啦”、“这是失业,不是下岗,下岗有补贴的”、“国企重组,裁员裁的是谁”如果真入曾*泉所言,那么国家确实要对就业政策做出调整了,更要好好研究,如何才能调整好就业形势,做到不浪费人才,减少失业待工的人。

事实上,在过去一些年里,下岗也是常有的事儿,只是“下岗潮”并不多。对于今天的不少人来说,那次“下岗潮”,如果不是亲历者,也算是见证者,但现在倘若真如曾*泉预警的“要准备迎接第二轮下岗潮”,对于很多人来说,人生中或许再将经历或见证一次“下岗潮”。

又一轮“下岗潮”来临,职工的权益应当保护

“由于国企重组等因素影响,要准备迎接第二轮下岗潮”话语一出,难免一池清泉又被搅动而形成新的涟漪。很多人持赞同观点,当然也不泛质疑的声音。但在笔者看来,不管曾所长的说法其可靠性有多大,作为职工权益保护这一块,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有必要未雨酬缪、妥善安排。

“第一轮下岗潮”到来时,由于此前无先例,又没有经验可资借鉴;加上当时国家经济本就非常困难,面对众多下岗工人及其困难家庭,政府和企业均表现得无能为力。如果曾所长所说的“第二轮下岗潮”不可避免,除去职工最基本的“三险一金”必须切实落实外,还应该做的就是再就业培训。争取做到这边下岗、那边上岗——下岗即转岗,从而改变过去那种单纯的下岗即失业现象。

当然,如果面临大量职工下岗的企业,本身就会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所以,对可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虽然是企业义不容辞的,但政府也不能袖手旁观,同样有和义务给予一定的再就业培训资金补助。也就是说,对于那些面临下岗的职工,由政府和企业合作,根据劳务市场需求预测及职工再就业意向,抓好、抓实各类技能培训。给下岗职工增加现就业所必须的勇气和信心,这也是对职工权益实实在在的保护以及人文关怀。

再者说了,就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来看,“第一轮下岗潮”那样的惨状基本上不可能出现。一是国家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第三产业的占比上升,会提供更多的岗位。二是国家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势必带来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也将为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技能的下岗职工,带来新的机会。

所以,面对可能出现的“下岗潮”,要正确面对,不必过于惊慌,要坚定对国家经济发展持续向好的信心。与此同时,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做好面对可能出现所谓“第二轮下岗潮”的各种准备。

企业改革重组,职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劳动合同权益

企业改革重组,职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以后,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效力,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当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职工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如果企业以劳动合同主体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劳动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订立以后,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特别是劳动合同订立后,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企业迁移、被兼并等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协商在达成一致后,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签订协议。

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在停工转产、改革重组过程中,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法律规定,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当提前30天向企业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后,才可以裁减人员。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如果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这种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企业也必须按照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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