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合同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8208711903
律师信息
罗毅-昆明合同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罗毅律师

  • 律所: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8208711324

  • 地址:

    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2楼、28楼。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技术合同的分类及范本 专利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添加时间:2022年6月4日 来源: 昆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szgdjfls.com/

  罗毅,昆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技术合同的分类及范本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按利润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④按销售额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

⑤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九、风险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由________承担。经约定,风险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

本项目风险确认的方式为:

十、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专利申请权:

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十一、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标准,采用__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___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

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违反本合同第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合同纠纷律师#

专利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专利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二、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三、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六、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该发明创造。

七、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

联系电话:18208711324

Copyright 2018-2024

昆明合同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